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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临汾市第二人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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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年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年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年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年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年版)》,市卫健委组织评审专家医院等10所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评价。现将其中的8所医疗机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评审评价结果

1

医院

医院(复审)

2

医院

医院(复审)

3

医院

医院(复审)

4

医院

医院(评审)

5

医院

医院(复审)

6

医院

医院(复审)

7

医院

医院(评审)

8

医院

医院(评审)

公示时间:年12月16日-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各医院有何意见,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临汾市卫健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说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要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临汾市卫健委医*医管科

联系人:高宏琴


  话:-


  址:临汾市卫健委四楼邮编: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12月16日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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