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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卓事件究竟是啥,如此刺痛公众的神经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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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一位名叫仝卓的艺人在网络直播中聊及高考话题,自曝说为了考上心仪的大学曾将自己的身份由往届生改为应届生,最后虽然没有考上向往的大学,但是他还是以应届生身份录入了中央戏剧学院。一场个人直播中的“自我揭密”,很快形成了一场社会公众热议、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的舆情事件。5月28日,对此事件“人民网评”认为:教育公平事关中国未来,容不得一丝舞弊造假。5月29日,仝卓本人发布的手书《道歉信》中写道,“高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应以不正确的言行影响其公平、公正”,为此主动申请学校撤销其学籍学历,并“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先不管这封信是否真的是本人拟稿、真心反映本人想法,至少舆情事件的直接当事人、社会公众(包括媒体)与相关部门都有一个相对共识,即对教育公平相关规则的破坏是此次事件惹发众怒的主要原因。确实,教育公平是此事件的核心因素之一。但是,整个“仝卓事件”反映出来的仅仅只有教育公平的问题吗?可能并非如此。第一层: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最显性的方面在于个人成功机会与教育成果的对等,例如同一年度、同一区域中考分越高的考生可选择就读的机会越多、学校越好。再如,此事件中所涉及的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区别,因为复习时间与效率不同,二者真实教育成果并不一样。所以,上述这些都可以制订并成为人们普遍认同和遵守的高考规则。尽管几十年来高考录取人数越来越多、录取率越来越高,但是机会与成果对等的基本规则还是一样(相关详情见本文附图三),毕竟各家高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质量差异还是比较大。而仝卓(可能包括其家庭)当年更改身份的行为可能就严重破坏了这条规则,从而激起了公众之愤。这是刺痛公众的第一层因素。实际上教育公平还有更基础的一面,即受教育机会与条件的相对平等。目前,我们的教育机会与资源分布不均衡性还是较大,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对不同区域的高考分数线要求差异过大,由此形成了“高考移民”的特色现象。就像在仝卓事件所涉及的陕西延安和山西临汾两地,虽然是两个邻省,高考录取线也有一定差异。年陕西文科一本的录取线是分,而同年山西则是分,前者更高;但是年陕西一本艺术类(文科)文化课分数线只有分,相反山西的一本艺术类(文科)分数线是分,前者更低。正因为如此,所以今年相关工作报告仍然强调要“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附图三第二层:社会公平尽管第二次参加高考时仝卓本人应当已经是成年人,但是以他约19岁的年纪可能并不拥有改变自己往届生身份的资源和能力,这就让人们不得不深究其家庭背景。而据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仝卓的父亲恰恰是山西临汾市一名正处级干部。在非省会城市中,正处级干部相对数量并不多,这样的家庭在当地可能相对拥有的社会资源不少。这是刺痛公众敏感神经的第二层因素。据6月2日新京报的报道,6月1日仝卓父亲所在单位、临汾人大常委会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其父亲是否参与修改儿子仝卓学历身份一事,临汾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估计公众都在等待相关部门及时公布调查结论。其实,公众并不是反感官员的子弟获得更多的成功机会,而是反感他们利用掌握的公共职权、管理的公共资源来谋取这些机会,甚至有时是破坏公认的规则来获取。近年来,这样的事例虽然相对减少,但是也偶有出现,一次又一次刺痛普通民众。例如年被热议的29岁的九江银行某支行长挂职副县长的事件,就是其父亲是九江市财政局的官员,并担任该银行的监事。第三层:分配公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业和收入分配等经济方面的公平是其他公平的基础。生产要素总体上可以分为人的要素、物的要素和二者相结合的要素,这些都应当参与经济发展成果的分配,但是相互之间的关系与比例不能只单纯考虑经济因素,只讲效率、不讲公平;也不能只单纯考虑社会因素,只要公平、不要效率,而应当根据时代特征进行合理调整。为什么说仝卓事件会涉及这一方面呢?第一,从具体情形看。已经有报道称其母可能是一名经营煤炭的商人,且可能存在较大额度的负债;基于负债与资产的对应关系,不排除其家庭拥有相当的经济资源。上述消息还有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和权威媒体的报道证实。第二,从公众心理看。目前中低收入家庭仍然占比很大,尽管有报告称我国的城镇居民家庭房均资产万元、中位数万元,但这其中大部分是自住房,同时至今年一季度末居民部门还有31.2万亿元的住房贷款余额。而且最近高层称,目前月收入在元左右的人口有6亿左右。以基尼系数为例,按照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的数据,年这个数值是比较高的;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年的基尼系数为0.,也已经不低了。当然,理性的公众也并不反感富人本身,而是那些人是否以正当、合法的方式获得财富。如果以好寻租、赖账、转移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财富,并以“赢者能吃”的方式来挤占普通人的教育、就业等机会,那这就是第三层刺痛公众的因素。结语仝卓事件中这一家三口的行为,恰好可能分别对应着对上述三个层面的公平规则的破坏,因而对公众敏锐神经的刺痛程度非常深,并极可能成为年最有典型意义的社会舆情事件。尽管5月28日“人民网评”首先只说教育公平,但是其结尾仍然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即“不是艺人说话不自由,而是在公平秩序面前谁都不能例外”。确实,仝卓事件不仅仅是从教育层面反映公平秩序必须维护,其他层面的公平秩序同样需要维护。公众期待仝卓事件有一个公平的调查与处理结果。很有可能,这个结果不是前文中仝卓在道歉信中所言一个人可以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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