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山西临汾大宁县房产办监管失职,众业主叫苦 [复制链接]

1#
湖南白癜风医院 http://www.wzqsyl.com/m/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规定,开发企业应该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然而,在临汾市大宁县却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业主长达十年之久拿不到房产证,或存在私自交易,县房产办严重失职的现象。

日前,接到举报在位于大宁县的凤凰城小区和光明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已入住小区多年,至今未拿到房产证,据调查,凤凰城小区是该县的棚户区改造的小区,但这里除了被安置的业主之外,小区内出现了安置房变成了商品房买卖一事,这里有余户,十几栋楼房,房屋被私下交易现象十分严重,多位业主说:我们是把原来的房屋拆掉之后,按照面积比例兑换而住进来的,除我们这些被安置户外,小区内存在大量商品房买卖的行为,经走访多家住户一直为没有房产证的事感到忧虑,同时也造成了子女上学大人就业的诸多不便,余户业主,不可能一直生活在没有房产证阴影下,同样在该县的光明小区,许多业主也反映,房子住进来十年之久了,至今未拿到房产证,现在是集体的户名。

房产办职责规定:房产办有权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买卖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备案的职责,而大宁县房产办的职责体现在了哪里?显然是流于形式,明显的不作为,才是导致业主拿不到房产证的真正原因,我们从房产办秦海龙主任哪里得到的说法是,现在国家规定房产证已经改成了不动产登记证,但无论是房产证还是不动产证老百姓要的就是那个所谓的大红本,这样老百姓才能住的安心,对政府和生活有信心,秦主任让我们继续到其他部门再了解情况,这种明显的推诿和不负责任的态度确实让百姓寒心。

百姓买房是为了一个放心,毕生的积蓄就是为了改变寒士皆欢颜的局面,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作为主管单位只有从根源上进行监督,才能使业主真正做到放心,希望当地的房产办确实能担当此责,才能更好的为购房者保驾护航。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