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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深入开展查处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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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秋冬防第二阶段攻坚任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严格落实《全市查处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工业集中区和电力、集中供热、铸造、水泥、建材、煤矿、洗煤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暗管、渗坑、旁路等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及秋冬防错峰生产管控要求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行为;依法查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恶意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贮存、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煤矸石乱堆乱放、随意倾倒、超高堆存、未及时覆土及历史遗留无主煤矸石堆场生态治理恢复不到位的违法排污行为。

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在专项执法行动中,霍州分局成立查处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局长王建华任总指挥,局*组成员陈永平任副总指挥,市执法队、大气股、水股、固废股、监控中心、监测站为成员单位;抽调36人组成9个执法检查组,由包联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实施行*处罚;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行*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拘留等行*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整合搬迁的,积极帮助进区入园再发展;对完成整治任务但环保手续不全的,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故意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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