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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医疗保障局举办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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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全方位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效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行*执法能力,5月11日,临汾市医保局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培训。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处长王四安到会指导并讲话,会议由市医保局*组成员、副局长邢坚强主持,市医保局*组成员、副局长解高民对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解高民指出,一是基金监管职权运行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要正视以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遗留的一些问题,及时纠正,从根源上解决。二是基金监管手段要精细。采用人防和机防相结合的方式,使医保监管更加公正、科学和权威。三是基金监管的方式要多元。要充分发挥协议约束的作用,处理好行*监管与协议监管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医保监管与医疗卫生监管之间的关系,注重部门间联动配合。

会上,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淑云教授围绕《条例》,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复杂性、《条例》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详细规定、医保行*监督与协议管理的区分与协同、相关案件的移送管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分管局长、基金监管科(股)长,医保经办机构主任、分管主任、稽核负责人,医疗集团负责人、医保科长等余人次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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