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用人单位及受培个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经请示省、市安监局同意,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培(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本期开设以下工种
1、高压电工作业
2、低压电工作业
3、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包含的所有操作项目)
(二)、特种作业人员复训条件
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以上工种到复训期的参加复训(操作资格证应在复训期满前两个月参加复训,复训不合格或者逾期3个月未复训的,证件自动作废)。
二、培(复、换证培)训内容
大纲规定的各培训类相的相关内容,安委()10号文件、应急救援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
三、培训时间
(一)特种作业人员初训
1、高压电工作业:
年2月28日至年3月24日,时间25天。
2、低压电工作业:
年3月5日至年3月24日,时间20天。
3、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年3月10日至年3月24日,时间15天。
(二)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年3月19日至年3月24日,时间6天。
四、培训地点
临汾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临汾市五一西路南一巷18号)。联系85
五、学员报到时需持有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
(5)初训人员持《临汾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初训资格申报表》,复训人员持《操作资格证》原件和《临汾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训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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