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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重要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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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调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家庭收入申报标准的通知

市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报家庭:


  根据市统计部门统计数据,年度我市尧都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为及时扩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按照《临汾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临*办发[]70号)、《临汾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购买(销售)管理办法》(临*办发[]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增市区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申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一类由原元调增为元;二类由原元调增为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原元调增为元,家庭年总收入由原元调增为元;


  三、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原元调增为元;家庭年总收入由原元调增为元。


  特此通知


  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


  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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