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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人注意了,举报有奖50001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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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区矿整办发〔〕4号

尧都区关于立即开展强化管控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举报奖励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府、区直有关部门: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受煤炭价格提升利益驱使,年12月15日23时,我省孝义市杜西沟村村民非法盗采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井下多人被困。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区委区*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参照年1月30日临汾市人民*府、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煤炭资源的通告”,现就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开采行为

(一)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手段非法违法开采。

(二)对证照不全或过期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5倍罚款。

(三)对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实施关闭,并依法处万元至万元罚款。造成资源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开采行为

(一)对关闭煤矿和一切非法盗采的矿窝、矿点,由区*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炸毁、填埋,拆除一切设施。

(二)对非法盗采组织者,构成犯罪的,按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从重处罚。

(三)参与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务工人员,不受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严厉打击为非法开采提供服务的行为

(一)为非法开采提供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事实,依法按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罪论处,并处罚金。

(二)为非法开采提供井下生产、运输工具和电力设施的,设施一律没收销毁,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三)为非法开采提供运输的,一律扣押没收车辆及所载煤炭,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四)为非法开采提供场地储煤的,没收储煤,对储煤场予以取缔,恢复地貌,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五)对非法煤矿所产原煤,进行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的,一律按销赃论处。

四、严厉打击各类参与、包庇、保护非法开采的行为

(一)对参与非法开采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包庇非法开采行为,或为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肃惩处国家公职人员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为及时报告、查处违法非法开采的,一律予以撤职或开除。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奖检举举报人

现将尧都区开展强化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举报和联系人进行公布。对举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00元现金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尧都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田勇胜

枕头乡人民*府-联系人:马聪

土门镇人民*府-3018联系人:李江峰

一平垣人民*府-联系人:李鹏飞

金殿镇人民*府-联系人:马毅鹏

刘村镇人民*府联系人:乔明喆

吴村镇人民*府-302联系人:温建利

尧庙镇人民*府联系人:崔元杰

魏村镇人民*府联系人:郭谨

尧都区打击非法采矿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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