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晋中市高校园区”考区仅接收高校园区内各高校在校生报名。
3.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请注意:因阳泉、晋城、朔州、临汾不具备小语种面试考核条件,阳泉考生需选择太原考区、晋城考生需选择长治考区、朔州考生需选择大同考区、临汾考生需选择运城考区。
4.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报名条件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