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从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尧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年7月5日~年7月13日,公示地点在项目现场及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规划审批依据
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设计规范及临汾市相关技术规定。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汾市尧都区文化和旅游局,建设地点为东至西王村,南至华康路,西至枣林街,北至规划道路。该项目指标如下: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密度27%;绿地率30%;停车位设置个;建筑面积:.3平方米(含地下.1平方米)。
日照分析情况
项目建设后:相邻地块现状民居满足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要求。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的,有权利在公示期内向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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