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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24 1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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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府关于烟花爆竹的“五禁”规定,侯马市公安局加大对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近日,查处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年12月31日晚22时许,违法行为人高某拒不执行山西省人民*府发布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在轻工城东侧金秋苑售楼部门前燃放烟花10余个,造成了一定后果。侯马市公安局路西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高某做出行*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民警提示

侯马市公安局敬告广大人民群众:

1、年继续执行《山西省人民*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继续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3、对于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拘留;4、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劝阻、举报。举报:。

附相关法律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来源:侯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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