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曾有“金襄陵,银太平”的美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丰富的古建筑群,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临汾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襄汾县人民检察院深感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责任重大,他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不仅切实保护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还有效激活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
一个办案团队
万事开头难,作为公益诉讼一项新的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性强、办案难度大,如何破解其监督难题成为襄汾县人民检察院部署工作的重点。
“组建一个办案团队,全力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公益诉讼模式。”检察长权建威一锤定音,襄汾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迈出了第一步。该院在整合院内办案资源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力量,努力将办案力量充实到公益诉讼办案一线,组建了由检察长带头办案、分管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轮流办案、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细致的司法干警共同参与办案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庄镇灵光寺琉璃塔就是经办案团队指导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年,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创建于唐贞观年间的灵光寺琉璃塔没有划定保护范围,周围被农作物庄稼及杂草环绕,且该塔顶层严重损坏,其塔身部分砖块和琉璃瓦均存在破损情形。针对这一情况,该院通过磋商的方式与文物保护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加强对灵光寺琉璃塔的保护。
“检察院联系我们的时候,我们还有点惊讶,怎么检察院开始管文物保护了。”文物部门负责人讲到,“不过了解到检察院公益诉讼的新职能后,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
经过层层上报审批、工程招投标、聘请专家等程序后,文物保护部门遵循“修旧如旧”的理念,历时两年多,投资余万元,在采取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修复方式的情形下对该文物进行了抢修。如今,走近灵光寺琉璃塔,但见七层精致而完整的塔身,各层琉璃出檐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尤为靓丽。
襄汾历史悠久、文脉厚重,在具体案件的承办中,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着以“大配合”思维创公益诉讼多赢格局的理念,为县委全方位推动“一部、一城、一村”文化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示范区稳步建设贡献检察智慧、监督智慧。
一场专项行动
经过摸索探路,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案源少,会制约公益诉讼工作的扎实推进。该院在组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后,随即将解决案件线索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变被动为主动,多措并举全面拓宽线索渠道。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看”新闻动态、“听”群众心声、“访”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