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汾市委社情民意通道回复: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转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已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对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处理相关环境问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支持。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来源: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