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临汾薪万象医药有限公司等17家药品零售企业采取风险管制措施的通告
〔〕第2号
按照山西省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函〔〕28号)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自1月15日12时起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大数据检索,1月16日至19日,发现全市有17家药品零售企业仍然违规销售退热药品。为严格落实退烧药品停售措施,严厉震慑违规行为,坚决堵塞防控漏洞,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17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的风险管制措施。整顿后经临汾市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加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