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曲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坚决遏制高价彩礼的决定》《曲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定》,县级人大专门对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制定决定,为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持;制定出台《曲沃县地名保护暂行办法》并形成决议,助推曲沃成功申报“千年古县”金字招牌……3年多来,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参与和服务上级人大立法40余件(次),提出意见建议余条,发挥好立法机构和社会公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有所作为”。
据了解,自年2月被临汾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先后成立了乡镇、司法、园区和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城建环保6个服务立法工作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力配合上级人大立法调研组开展立法调研和评估活动,有力促进了科学民主立法。
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伊始,曲沃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了点下设站、体现特色、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参与地方立法领导小组,吸收县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协委员、社会团体中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实践经验的人员以及法检两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和公安、教育、卫生、城建、环保等领域的一线骨干为成员,切实打造了一支过硬的服务立法工作队伍。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实施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明确各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和办事程序,为参与和服务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曲沃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立法调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将上级人大有关立法的动态和信息传达到工作站和成员,并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同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好立法“直通车”作用。
夯实立法基石提高服务水平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将服务立法与做好人大法律监督有机结合、互为促进,组织有关小组成员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社会各阶层、各群众团体意见,充分听取民声民意。
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所涉及部门和相关工作站及时转发草案征求意见建议,遇有重大疑惑或吃不透、摸不准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小组专家咨询,切实化解疑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综合意见后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提高参与和服务立法的质量。
此外,为提升参与和服务立法的能力水平,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针对议题确定学习内容,采取专家培训辅导的形式开展现场培训;加强对工作站和成员的日常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召开参与服务立法工作座谈会。
同时,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全程参与和服务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9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比如《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从征求意见到正式颁布,曲沃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被临汾市人大常委会采纳;曲沃县人大代表团起草的《关于制定〈临汾市城乡垃圾终端处理办法〉的议案》,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被列为大会1号议案,促进了《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条例》的制定。(王建先王李勤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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